2014年7月25日晚8点,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有一艘温岭籍渔运将在次日凌晨在我区白峰一带停靠卸卖收购的违禁渔获物,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并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对白峰附近码头进行布控检查。26日凌晨1点30分,执法人员在白峰某冷库码头发现有一艘渔运船正在靠泊卸渔货,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登临检查,经现场调查发现,确认该船为省总队通报中所指的温岭籍渔运船,船主系台州温岭人,执法人员对船主制作相关笔录之后,依法对该船进行现场扣押,等待进一步处理。
自伏季休渔开始以来,区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严厉查处海上违规作业渔船、开展违禁渔具清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此次查获的违规渔船是我区在禁渔期内第二宗渔运船违规收购渔获物的案件。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通过平时对港口码头巡查与海上巡查、日常巡查与夜间巡查、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等多种途径相结合,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区伏季休渔管理事态正常化。下阶段,区海洋与渔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修复振兴浙江渔场和“一打三整治”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对伏季休渔执法力度,对违反伏休制度和禁渔期、禁渔区等规定的依法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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